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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監護權、扶養費問題
.爭監護權 宜蒐證打官司
不給扶養費 可強制執行財產
未婚生子 可訴訟索求扶養費
子亡父母盼看孫 無探視權
生母再婚 仍擁孩子監護權
取得家暴令 爭監護權有利
物價漲 可請求增加扶養費
配偶離婚 須分擔子女扶養費
離婚父失蹤 母可改監護權
子女不願見 無法強迫探視
爭幼兒監護權 母勝算大
證明丈夫品行差 妻可獲監護權
非婚生子歸父 母有權探視
有扶養權 未必爭得到監護權
尋人協助專案 仿冒專利蒐證 婚姻危機處理 離婚法律諮詢 債務款項協調 大陸二奶蒐證
工商徵信調查 行蹤跟監徵信 外遇抓姦蒐證 網路交友調查 財產狀況徵信 各項疑難雜症

未婚生子 可訴訟索求扶養費

2007年11月10日蘋果日報記者侯柏青採訪整理

無助的準媽媽問:
我和男友協議分手時已懷孕,男友不肯負責,我執意生下小孩。我們簽下切結書,約定今後不能打擾對方,請問這切結書是否有效?今後若DNA確認無誤,男方可以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嗎?在法律上我有哪些應有權利?
律師張景源答:
準媽媽簽下的切結書,沒有違反善良風俗,屬於有效契約。但切結書上只註明雙方不能「打擾」對方,但「打擾」兩字在法律上很難定義,舉例來說,「打官司」在法律上,就不能算是一種打擾。

打官司爭單獨監護權
至於女方非婚生子,在法律上自然會產生母子關係,男方若想跟小孩也有父子關係,較快的方式是在女方同意下,到戶政事務所登記認領,雙方就共同擁有監護權。但另一種情況是男方不認帳,女方生下小孩後無力獨自扶養,女方此時可藉訴訟解決。
方法是女方以小孩法定代理人身份,用小孩的名義向男友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再透過DNA鑑定,確認男友與小孩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要求男友認領,並提出「請求扶養費」的官司,請求男友以兩人都能同意的方式,分擔扶養小孩的責任。
不過,男友認領小孩後,雙方會共同擁有監護權,男方若想爭取小孩,也可打官司爭取單獨的監護權。
屆時,法官將衡量男女雙方的家庭狀況、經濟能力等情況,考量小孩最適合成長的環境,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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