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監護權 宜蒐證打官司
2008年01月15日蘋果日報 記者魏斌
專家建議
去年連續發生數起父母為爭子女監護權,做出自焚、帶孩子燒炭自殺等激烈手段,昨又發生媳婦疑因爭三歲女兒監護權,殺害公婆案,高市婦女新知協會法律顧問吳惠玲說:「其實透過法律途徑爭取都有機會,千萬不要用激烈手段!」
離婚時應列明條件
吳惠玲說,萬一爭不到監護權,探視又遭刁難,也不用使出激烈手段,她說:「下次探視時可找社工員陪同,若有必要可發存證信函,這些都是探視權受損證據,蒐證齊全後可打官司主張探視權,若仍遭拒還有機會打官司要求改定監護權。」
高市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葉麗華表示,夫妻不管是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一定要把孩子監護權、探視權問題談好。」甚至連探視次數、地點、時間也要協議清楚,以免埋下衝突導火線。
葉麗華提醒欲爭取監護權的失婚婦女想清楚,「爭取監護權究竟是為了滿足母性,還是為了子女最佳利益。」
激烈手段爭子女監護權案例
01/09 兇嫌楊佩芬探視女兒,並去電前夫潘登豐表示要接回女兒撫養,潘不同意,兩人在電話中口角。
01/14 清晨4時許楊嫌進入潘家兩老臥房,以刀刺破公公頸部動脈致其死亡。
2007 08/06 移民芬蘭女子傅玉秀長期受芬蘭籍夫家暴離婚,她爭取三孩子監護權受阻,與三子女在住處服藥自殺,唯獨傅獲救。
2007 04/16 桃縣離婚男子徐清緯因前妻爭子女監護權,及新女友家人反對兩人交往,不堪雙重壓力帶著兩個7歲龍鳳胎燒炭自殺。
2007 04/13 美籍男凱利(Carrey)與台籍女子阮玫芬爭兩人所生3歲女監護權,阮帶女兒回台灣,被對方控告綁架並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最後台北地院判阮有暫時監護權。
2007 04/11 花蓮被控家暴的計程車司機陳悅,向妻子爭取孩子監護權時,潑灑汽油點火自焚,致全身90%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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